服務介紹
單位辦理養老保險登記須知
(業務期每月1-25日辦理)
一、需攜帶的資料
(一)已多證合一的單位
1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
2、《開戶銀行許可證》復印件(加蓋單位公章,空白處寫上單位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)
注:若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人力資源服務、勞務派遣服務,則需提供相關許可證明。
(二)未多證合一的單位
1、營業執照、批準成立證件、登記證書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
2、企業法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
3、《開戶銀行許可證》復印件(加蓋單位公章,空白處寫上單位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)
二、相關要求
在我局辦理養老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須在參保當月開通網報、辦理CA證書,在網報上增加參保人員、申報當月業務,并到長安區稅務局簽訂三方協議。詳情見《企業養老保險登記須知》
養老保險公共郵箱:caqsbj@163.com
郵箱密碼即電話:86662056